租约未到期就想搬走 奥克兰租户被罚数千
2020年1月13日 15:10他们知道他们需要支付违约费,但不知道还得赔偿房东找新租客时损失的租金。
新西兰中文先驱网 Danielle 编译 两名奥克兰的租客,在刚刚签完一年定期租房合同的两个月后,就想违反协议而退租,理由是他们购置了自己的首套房。最终,他们因为违反租赁协议被罚2600多纽币。
买了自住房,就想退租
去年6月,Gourav Ahuja和Isha Isha租下了Barfoot & Thompson管理的一处Mt Wellington房产,签订了一份定期合同,租期至2020年7月。
但两个月后,也就是8月29日,他们告诉Barfoot,他们正打算购置自己的首套房,想要违反租约,称这种变化是他们意料之外的。
租赁法庭指出:“他们迫切希望终止固定租期,这样他们就可以搬到新家,只支付抵押贷款,不支付租金。”“很明显,租户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他们签订了购房合同,考虑到他们还要支付租金,这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严重的经济困难。”
但法庭同时表示,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预见和避免的:他们买下这套房,可以把房子租出去,直到今年7月。“是租户自己选择了违反租房合同。”
Ahuja和Isha向法庭提出了申请,称他们没有得到足够的信息。他们知道他们需要支付违约费,但不知道还得赔偿房东找新租客时损失的租金。
两人表示,他们同意支付700纽币外加GST的违约费。
指责物业经理“不专业、无知”
法庭指出,去年9月,Barfoot开始重新为该物业寻找租客。
但Ahuja和Isha对一开始寻找新租户的做法持“严厉批评”态度,指责物业经理“不专业、无知”。两人声称,广告中只提到了一个停车场,而实际上有三个,室内图片也不正确。物业经理不通知他们就带客户进来参观,广告中也没有设定参观时间,整个过程缺乏沟通。
但物业经理表示,该物业已在多个平台上发布了广告,并采取了合理的方式安排看房,而且照片也并没有什么不妥。
租赁法庭裁定,物业经理的做法合情合理,是为尽快找到新的租客。
罚款数千 保证金也得赔上
最终,这两名租户被要求支付2657纽币的租金,这一金额是直到去年10月30日租约结束的租金。租赁法庭裁定,租户2400元的保证金也必须赔给Barfoot。
至于房东,租赁法庭裁定其须向租户支付257纽币作为补偿,因其屡次未通知租户就进屋。
Barfoot的一位发言人表示:“作为物业经理,我们总是希望双方财务上都不要受损失。在类似这类事件中,房东不应该因为租户的提前退租而遭受资金损失。所以,租赁法庭的裁决是公平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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