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必看:房产交易新规出台,本周五生效!
2019年12月2日 16:00新规从星期五起生效。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 Bonny 编译 从本周末开始,那些因为房贷申请被拒,需要退出购房合同的人必须证明他们无法获得这笔资金。
房地产协会(REINZ)首席执行官Bindi Norwell表示,最新版或第十版《REINZ/ADLS房屋买卖合同》(注:ADLS为奥克兰律师协会,全称为Auckland District Law Society )对购房者退出交易增加了一项新条款。新版合同将于周五生效。
目前的情况是,如果合同上的条件包含买家需获批房贷,而买家如果无法成功申请到房贷,那么买家只需口头告知此消息就可退出交易。
但是,根据将于12月6日生效的变更条款,买家必须提供证明,例如银行的来信或电子邮件,来证明自己无法获得资金。
Norwell说:“这是对房屋买卖协议的重大改变,当务之急是让购房者理解其含义,如果他们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无法筹集资金,就可能会被迫购买房产,或面临由卖家采取的法律行动。对于所有想要购房的人来说,寻求法律咨询并与贷款银行进行交谈也很重要,这样他们才能确切地了解自己要签署什么,否则后果将非常重大。”
Pidgeon Law的合伙人Joanna Pidgeon表示,根据判例法,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的贷款人,那么如果其他途径都无效,买家还需要尝试寻求卖方融资。
她说:“过去,如果卖方怀疑买方没有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获得贷款,那么卖方有可能会怀疑买方未履行该义务,并要求买方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已采取行动。如果买方没有提供有关证明信息,卖方将需要确认他们是否想继续违反该条款(这可能是有风险的),如果卖方发现买方有欺骗的嫌疑,那么举证责任将转移给买方,即买方需证明他们已经采取了合理行动。” 这导致一些买家打算赌一把,他们在购房合同中加上买房需要成功获得贷款的条件,以期望卖方不会提起法律诉讼。
但是,新条款中没有要求买方给出特定贷方。而是要求买方在卖方提出要求时必须提供证据,表明他们已采取合理行动,以令人满意的条件获得了贷款。Pidgeon说:“这些强有力的要求会促使人们采取适当措施。”
新西兰房地产协会表示,周五还有其他条款更改,包括:
● 合同首页和一般条款中加入毒理学报告选项;
● 增加新的纠纷赔偿方案,以解决买卖双方间的纠纷;
● “固定附着物(Fixtures)”和“动产(chattels)”的相关条款被移除,换成了新的定义和保证;
● 修改GST条款;
● 明确了退还定金的时间表;
● 不再提及传真机;
● 由卖方在交割日前提供租赁文件;
● 对合同的语言和格式也进行了其他更改。
上个月,奥克兰地方法律协会表示,这些重大修订内容反映了从业人员的建议,以及法律和判决方面的法律变化。
在11月27日的研讨会上,大律师Tim Jones、单独执业律师Peter Nolan和德勤间接税制全国领导人Allan Bullot发表了讲话。该协会说:“第十版是许多一流房地产律师与Peter Nolan一起合作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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