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勇讲生意】头上三尺有神明,保护好人,惩治坏人
2019年8月2日 18:02在这里特别强调的一点就是在新西兰生意买卖中,如果牵涉到租约,一定要取得房东同意,以后,这个合同才能算是真正的合法的无条件,可以成交了。
周一晚上参加由国家党议员Simeon Brown组织的一个商务俱乐部的活动,和我邻座的就是晚上的特邀嘉宾,来自Rodney的国家党议员Mark Mitchell,他现在是国家党法律事务发言人,作为曾经从事警察工作的他来说,对打击犯罪活动,特别是有组织帮派犯罪活动更加希望增加力度。在场的许多商家也提出了对目前治安情况的一些担忧和建议。席间我朋友刘先生,说到他最近遇到的一些问题,比如他的店刚刚上周就遇到几个未成年进店,拿了东西就大摇大摆的走了,说好听点的话是“偷”,不好听的话就是“抢”,因为这几个人的行为是明目张胆的。当晚班的就一个员工,也不敢追,老板也只能自认倒霉。有些时候,你明明知道这些小孩的行为是犯法,却因为正常的法律途径比较不容易解决,财务损失不大,报警又费时费力。很多商家可能会选择算了,就当作自己遇到了“到霉鬼” “破财免灾”。这就像我们工作中 遇到的一些人和事,开车碰到的“垃圾人”,让它一晃而过,保持好自己的心态。至于那些做了坏事的人,希望“神明”惩罚他们,就像我们中国人常讲的“头上三尺有神明” 保护好人,惩治坏人!在这我还是呼吁被害人报警,让警察留有记录,不一定是会马上抓到人,起码也让警察的数据库里面有,以警示治安的情况变好还是变坏,让决策者有依可循。
这周我一位朋友告诉我他的一个故事。他是房东,店租给了一个中国人,生意一直都不错,好几年下来一直都没有什么问题,上周两合伙人打起来了。经了解,房东才知道,他的租客 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把生意卖给了别人,尽管钱还没有全部付清,但新老板也已经进场,并且新老板还有合伙人,打起来的两位就是新老板。按照新西兰的租约合同,这种租约转让,生意买卖肯定是要经过房东同意的,要不然完全不合法。新老板的利益不可能得到保障,我也不知道他们这样买卖有没有经过律师,不过我估计新西兰也没有那位持牌律师会犯这样的错误,没有房东同意就让买卖双方成交。无论合同怎么写,都是在一个不合法的基础上啊!如果是买卖双方自己的问题,那就说明他们不懂法,也没有去寻求法律的帮助,就不能说是谁骗谁了。都是成年人,要知道自己行为的责任,不能说别人给你一份东西签字,你就签名,出事了 就赖别人。不过这个社会确实也是存在一些这样的人,那一旦做了 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承担后果!在这里特别强调的一点就是在新西兰生意买卖中,如果牵涉到租约,一定要取得房东同意,以后,这个合同才能算是真正的,合法的无条件,可以成交了。
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个自雇型生意,老板已经做了四年。这是一家专门从事招牌制作,广告印刷的小厂,180 平方米的厂房每周的租金才$298+GST,每周六天,年利润$80,000。因为个人原因必须出售,叫价$120,000加货。
(本文有Link Business North Shore伍勇提供,微信号: yong2w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