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永明回国投案内幕:没收非法所得3.29亿人民币并被判刑
2017年5月11日 10:40对投案自首的依法宽大处理,对劝返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缉捕归案的从重处罚。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综合消息 本周三,奥克兰地方法院解除姓名禁制令,华裔商人、“红通五号”闫永明因洗钱被判家庭监禁5个月外加6个月缓刑监管的消息终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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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闫永明曾回国投案,并于今年1月回到奥克兰。这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来自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消息透露,2016年12月12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闫永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3.29亿元。在已经宣判的15名“红通人员”中,闫永明被罚没的金额最高。
根据新华社报道,鉴于闫永明回国投案之前,新西兰警方已经向法院指控其涉嫌洗钱犯罪,应新西兰警方请求,2017年1月12日,中国警方将闫永明移交新西兰警方,由新西兰法院继续对其在新西兰涉嫌洗钱罪进行审判。
除了奥克兰地方法院的判决外,此前新西兰已经将罚没闫永明犯罪所得的2785万纽币(约合人民币1.3亿元)返还中国。
图片来源 中纪委网站
从2015年4月中国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至今,已经有40人归案。在已经被判决的15人中,有人免于刑事处罚或判处缓刑,有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中纪委表示,判决情况各有不同,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到案方式。
根据“官方版本”,闫永明去年11月回国的性质属于“被劝返”。与他回国性质相近的,还包括曾经潜逃新西兰的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龙华分局前副局长云健。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缓刑,并处罚金。
在这15人里,刑期最重的是江西省的李华波。他在新加坡被判15个月有期徒刑,服刑期满后被遣返回中国。今年1月,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追缴赃款人民币482.98万元、没收新加坡币545.4158万元。
此外,其他几名被缉捕归案的“红通人员”,最后都被判刑,刑期从三年到无期徒刑不等。
中央追逃办相关负责人指出,无论从轻还是从重,都是依纪依法,并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重,在法律框架、法律规定内进行判决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也认为,所有属于接受劝返投案自首的这些人几乎都判的是缓刑,强制遣返的判的都是实刑,很鲜明地体现了对外逃人员是不是接受劝返在这个问题上,宽严相济的政策。
中共中央追逃办也表示,归案方式迥异,判处情况也截然不同,这充分体现了追逃追赃工作中宽严相济的政策,即对投案自首的依法宽大处理,对劝返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缉捕归案的从重处罚。
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中国司法机关对闫永明的审判体现了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宽大处理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时,中澳、中新执法部门共同合作,实现了“人赃俱获、罪罚兼备”,也再次表明世界上没有“避罪天堂”,“天网”会越织越密。
根据中纪委上月公布的信息,有4名位列“百名红通人员”名单的嫌疑人身处奥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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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