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长官宣:新西兰“三振”法成为历史
2021年11月11日 11:13行动党对政府废除这一法案感到失望:这是给重犯送上的圣诞大礼。2010年,国家党政府引入“三振”法,表态支持的除国家党外还有优先党和行动党,绿党和工党反对。
新西兰中文先驱网 Charles 综合
今天(11月11日),司法部长Kris Faafoi召开发布会。他宣布,政府正在履行其竞选承诺,引入《三振法废除法案》,来废除这一制度。
Faafoi说:“‘三振出局’制度在新西兰的司法系统中是一种反常现象,它规定了法官的判决,而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这导致了一些荒谬的结果。例如,在一个案件中,一个人因一项罪行被判处10年监禁,而量刑法官表示,他们通常只会判处18个月监禁。”
“最近,我们甚至看到了这样的情况,最高法院不得不介入一个案件,其中涉及一名忍受长期严重精神疾病的患者。最高法院希望纠正此前法院的裁决(根据‘三振’法做出),称案件异常严重,甚至违反了《权利法案》。”
“那些支持这项法律的人,认为它能够改善公共治安。事实并非如此。有压倒性的证据表明,自2010年实施该政策以来,暴力犯罪率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废除了自己的‘三振’法,包括澳大利亚北领地。另外,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也在2012年对其‘三振’法做出了修订。”
“在新西兰引入‘三振’法之前,也有许多法官对违法行为处以长期监禁或其他严厉惩罚的案例。”
“例如,2001年奥克兰RSA谋杀案的罪犯被判终身监禁,30年不得假释。”
Faafoi表示,新西兰法律中已经存在其他量刑选择和指令,为法官提供相关工具手段,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实施与“三振”法相同的限制,例如:
· 对重犯的预防性拘留;
· 公众保护和延长监管指令;
· 实行最短监禁时间;
· 处以最高刑罚,可达终身监禁。
“当《三振法废除法案》成为正式立法后,法官仍然能够对严重违法者处以严厉刑罚。他们还将考虑一系列相关因素,并根据犯罪情况调整惩罚措施。”
内阁还决定,《三振法废除法案》生效后,在“三振出局”体系下已被判刑的人,将按照原判决执行刑罚。但同时,内阁也同意邀请特别委员会,对这一问题予以重新考量:新法案的条款是否应同时适用于旧法案下被判刑的人员。
“公众和反对党可以就这些问题提出意见,我非常希望人们对这项重要立法发表意见。”
行动党:给重犯送上圣诞大礼
行动党司法事务发言人Nicole McKee表示,废除“三振”法是给最恶劣、最暴力的罪犯提前送上圣诞大礼。
“只有18人被判处‘第三振’。在新西兰,根据‘三振’法被判刑的人数,仅占全部被判刑人数的1%。这些是最恶劣的罪犯。这些罪犯导致很多人成为受害者,其中一些人永远无法从创伤中完全恢复。”
“这些罪犯不是小偷,他们是最恶劣的一群人。新西兰民众认同这些判决,这些暴徒从街头消失会让人们感到更安全。”
她说,在“三振”法之下第一个被判刑的罪犯,用一块木头袭击他人,跟踪并性侵犯了一名17岁女孩,之后还刺伤他人的腿部。
“多亏了‘三振’,他才服满7年刑期。因为他在监狱里,我们的街道更安全了。”
背景
“三振”法来源于美国。“三振”(three strikes)为棒球术语。在棒球比赛中,投球手投出三个strikes(有效范围内的好球),击球手就要被强制出局。美国一些州政府在制定法规时借用了这一术语,意即通过立法要求,对严重刑事累犯强制采取最高刑罚标准。
2010年,国家党政府引入“三振”法,作为其《2010量刑与假释改革法案》(Sentencing and Parole Reform Bill)的一部分。表态支持的除国家党外还有优先党和行动党,绿党和工党反对。
新西兰“三振”法的核心内容是,罪犯如果犯有40种严重性犯罪或暴力犯罪,第一次将被处正常判决,同时被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不得假释,并被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被直接按最高刑期处罚,而且刑期内不得假释。
争论焦点
工党认为,“三振”法要求法官在做出特定判决时,不能考虑其罪行的严重性,也不允许考虑罪犯及其罪行的其他情况。
但支持方认为,“三振”法能够对犯罪分子予以威慑。
2017年大选后,工党希望将其废除,但由于优先党反对未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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