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裔女子申请工签遭质疑夫妻关系 丈夫:移民局缺乏文化理解
2018年6月21日 07:08移民局表示,Yu于3月份申请伴侣工签被拒,因为移民局认为她未达到了该类别的四项要求。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 Lesley 编译 近日,移民局要求一位毛利长老的菲律宾妻子离开新西兰,因为移民局不相信他们的关系是真实的。
今年59岁的Tuakau Taka于2016年在奥克兰与49岁的Maria Alma Yu结婚。当时,见证他们的结婚仪式的有Taka和前妻生的女儿以及女儿的丈夫。
但是新西兰移民局表示,Yu并不满足伴侣签证类别的要求。
Taka说,他已经根据移民局要求,提供了可以证明他与妻子的爱和关系是真实的一切证据。
“我不知道他们还想要什么,我感觉受到了侮辱,他们一直指责我们不说实话,”他说,“我只想要我和我的妻子应得的正义,让我们作为夫妇,有机会在新西兰过有意义且充实的生活。”
来自Ngāpuhi, Ngātiwai和Tainui部落的Taka认为移民局领导“缺乏文化理解”,才会做出那样的决策。“他们没有检查出我是谁,我做什么工作,而且我有毛利长老(kaumātua)的身份。”
这位出生于北地的毛利长老认为,他的妻子通过与毛利长老结婚,就获得了毛利女性长老(kuia)的头衔,应该有自动留下的权利。
Taka表示,他是之前出生在这个国家的人的后裔,被移民局这样对待并不公平。
Taka说,移民局派来评估他们关系的两个人 - 一位年轻的印度人和另一位亚裔 - 完全不理解毛利文化。
“作为一个毛利人,作为一个长老,我觉得我的威望被这些年轻的移民官践踏。像我们这样成熟有经验的人知道真正的关系是什么,而他们有权对我们做任何决定。”
Taka说,“我所知道的是,作为一个新西兰公民,当我娶了我的妻子之后,她应该自动被允许留在新西兰,享有和我一样的权利和特权。”
移民局经理Michael Carley表示,是他拒绝了Taka的指控。“对每份申请,移民局都是根据它本身的是非曲直,并按照相关指示进行评估,”他说。
Carley解释称,Yu于3月份申请伴侣工签被拒,因为移民局认为她未达到了该类别的四项要求——可信性、住在一起、真实的伴侣关系、稳定的伴侣关系。
“Yu根据2009年《移民法》第61条向移民副部长提出了请求,但上个月副部长拒绝介入她的案件。《移民法》明确指出,决策者无需说明理由,而且移民局无法做进一步评论。”
Carley说,自3月10日起,Yu就属于在新西兰非法居住,并被鼓励离开。
Taka于2015年8月被人介绍给Yu,当时她刚到新西兰,而Taka提出带她去Māngere的Park Haven Resthome做临床实习。那时,Yu还是个在奥克兰Goldstar学院学习5级健康护理文凭课程的学生。
在两人第一次约会时,Taka带她去了Mission Bay,后来又将她介绍给他的其他家人。Yu描述说,Taka非常平易近人,非常温柔,让她感到自己受到欢迎。
三个月后,她搬到Taka位于奥克兰南区的家中,开启同居的新生活。
Taka还介绍了Yu去他的教会——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也称摩门教),两人现在有相同的信仰。
来源 -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