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兰职场纠纷:员工获1万纽币赔偿,她遭受了什么?
2021年3月29日 15:58雇主不给合同、强制接受条款、取消休息时间、出尔反尔并开具警告信......这名员工表示自己的精神状况遭受了巨大影响。
新西兰中文先驱网 Charles 综合
英文《先驱报》报道,一名女子在与雇主发生种种纠纷后,为自己赢得了1万纽币的赔偿金。这些纠纷包括取消休息时间,被当众出示纪律警告等等。
2018年9月初,Rebecca Young看了Trade Me的招聘广告后,应聘担任Botany Town Centre的Muffin Break café咖啡馆的咖啡师助理。
这家连锁咖啡店由Bourson Limited运营,Larry Lu是当时这一店面的主管。
首先,Young在没有书面雇佣合同的情况下,就开始了工作。她向Lu索要合同,却得到了一个包含合同模板的drop box链接。
2018年11月,她收到了一份纸质文件,但与之前的版本有很多出入。
第二天她去上班,但被告知除非在合同上签字,否则不能工作。
Young认为,试用期条款不合法,因而拒绝签字。
她联系了总部。不久之后,Lu来电道歉,并告知Young,她会得到相应的报酬,以及承认试用期确为无效。
雇佣关系局(ERA)的结论是,在本可以工作的情况下,Young曾两次被Lu打发回家。
“Young认为这是由于她不愿签署合同而招致的待遇,这不无道理。这相当于是中止工作。”
除此之外,ERA的结论还基于另两项投诉:不提供休息时间以及不正当警告。
ERA说,Young认为自己应当享有30分钟的午休,外加两次10分钟的休息时间。
然而,其中一次休息被取消,Young说,Lu向她表示,如果她在工作期间需要上厕所,就必须除去一次休息机会。
“Lu认为Young上厕所次数过多或时间过长。”
“由于他很少出现在咖啡馆,因而不可能注意到这一点,他所说的情况不大可能属实。”
Young再次找到总部,第二次休息时间得以恢复。
2018年12月2日,Lu给Young打电话,要求第二天见面。
“Young表示,当她询问见面要谈论的内容时,Lu的回答是:‘别担心’。Lu却对此予以否认。”
Young本以为这是全体员工的会议。Lu却坚称他提及过会面内容将会是关于她的工作表现。
ERA表示:“我不接受这种说法,”
Lu还禁止Young制作咖啡。
“他要求员工在向顾客提供咖啡之前,必须接受他的咖啡制作培训,但他没说这是否是咖啡店经理或主管的强制要求。”
更何况,与其他员工不同,Young有咖啡师资格证。
“Lu没有看过证书,也没有提供完整的培训。”
然后,Lu找了商场里一张顾客用餐的桌子,安排了见面。
他邀请了一位主管加入。
Lu开始讨论Young在工作时使用手机的问题。
“她提出抗议,并询问为什么其他员工也存在一样的情况,但只有她因此惹上麻烦。Lu表示他们都得到了自己的允许。”
“然而,Lu也承认,他并没有向Young询问她所说的其他员工的名字,也没有和经理跟进其他员工违规使用手机的情况。”
“Lu说其他员工看到Young在工作时使用手机,这让她感觉Lu在派人监视她。”
Lu说,如果Young再被发现工作时使用手机,后果会很严重。
Young认为,Lu在找理由解雇她,而Lu的答复是,Young可以考虑下自己想要什么。但事后他表示不记得自己说过这句话。
在会面过程中,Young出现了头痛和胃疼的症状,要求回家。
“Lu说,他觉得Young没有理由回家。Young随后重申了自己的症状,Lu打印了一封警告信,允许她离开。”
一位商场的顾客还上前对Young进行安慰。
ERA说:“整个过程中有不公平的方面。”
“虽然可供选择的见面地点有限,但在咖啡馆见面,尤其是那个时间,这很不幸。”
ERA判定,Young曾试图询问会面内容,但并未得到任何通知和提示。
Young还表示,Lu早前同意她可以随身携带手机,以防孩子的日托所发生紧急情况。
“她承认自己时不时会用手机做其他事情,但她说所有员工都是如此。”
12月3日那场突如其来的纪律会议让Young非常沮丧。
“会议所在的公共环境让她感到不安。”
“她哭得很厉害,这让商场里的其他人很尴尬。”
ERA判定,Lu没有经过公正合理的程序,就向Young发出了书面警告。
辞职
Young写信给Lu,对公司缺乏诚信,参与伤害、恐吓和威胁等行为提出了个人申诉。
她概述了种种问题,包括迟迟Lu未提供雇佣合同、因她拒绝签字而禁止其工作、取消休息时间,以及给出警告信等等。
“Young说,在提出申诉后,一切都变了。其他员工都不愿和她说话。她觉得自己很孤单。”
Lu说,2019年1月22日,Young在下班时骂人,因为他不让她周末休息。Young不确定这些事件是否真的发生过。
但她确实记得,曾要求Lu给她一段时间冷静下来。
1月23日,她决定辞职。
“她觉得自己无法应对,她愈发情绪化。”
第二天晚些时候,她给Lu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请求辞职。
ERA说:“这封邮件指出,Young在工作期间除了悲伤一无所获,这让她无法忍受,这影响了她的个人生活和精神健康。”
她说自己感觉像个“害群之马”,受到了大家的区别对待。
Lu回信说,他很抱歉让她有那样的感觉,因为他们曾试图帮助她。他接受了她的辞呈。
ERA判定,Young因拒绝签署合同而被禁止工作,可获得4000纽币赔偿,因被取消休息时间可获2000纽币,因遭遇不公正警告可获4000纽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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