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一警察强奸女同事,被判入狱6年
2020年4月30日 20:04本案的受害者向法庭表示,她的生活乃至对警察的信任都已经被这次性侵摧毁。
新西兰中文先驱网 Angela 编译 去年新西兰一名警察在北地一家汽车旅馆强奸了女同事,今天(30日)终于被判入狱6年。
29岁的Jamie Foster去年曾被派往Kerikeri参加怀唐伊日纪念仪式,当时他和自己的女同事住在同一家汽车旅馆,却先后对这名同事实施了猥亵和强奸。
经过为期两周的审判后,今天下午北岸警察Foster终于在奥克兰地区法院被判有罪,罪名是猥亵和性侵。虽然在整个审判过程中,这名警察的身份都一直保密,但上周他的名字终究被曝光了。
今天下午,本案的受害者向法庭表示,她的生活乃至对警察的信任都已经被这次性侵摧毁。
本案法官Evangelos Thomas称,这起犯罪行为严重违反了信任。他最终就强奸罪判处Foster入狱六年,并就猥亵判处12个月的监禁,两罪并罚。
审判过程中,Foster曾声称自己和这名女性进行的任何性行为都是经过双方同意的,是事先安排好的勾搭的一部分。
陪审团随后观看了监控视频,其中包括性侵发生前数小时两人的社交行为,以及Foster偷溜到庭院内,在凌晨2点34分进入被害者房间。陪审团还听了一段被害人在强奸发生后录下的简短音频,被害人向Foster说,“我之前已经拒绝你了,我现在却在你面前醒来,你还在xx我”。
这名受害人称,强奸发生当晚,自己在疼痛中醒来。受害人一再表示这起性侵并不是自己编造出来的,并不是因为对伴侣有负罪感而向Foster追责。
这名女性哭着向陪审团说,她知道医学检查接下去就是正式投诉,但还是接受了检查,因为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是不对的。
“你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之后,接下来他们对待你的方式基本就像是对待一个标本或者一块肉……必须把衣服脱光,然后让(工作人员)取证,接着穿上其他的衣服。”
被告律师Paul Borich曾表示,两人此前的互动是之后性行为的前奏,这些互动也显示两人在交往过程中的感觉是舒适的。
不过皇家检察官Fiona Culliney向陪审团表示,这名“恶心还自以为是的”被告警察“不请自来”地进入了女同事的房间,并随后实施了强奸。
如果遭到侵犯,这些地方可以获得帮助:
- 如果是紧急情况,你感觉自己或者其他人处在危险当中,请立即拨打111
- 如果你曾经遭遇过性侵或性虐待,并需要向其他人倾诉,请拨打保密危机求助热线0800 044 334,也可以发短信至4334。
- 也可以联系当地警局。
- 如果你受到了伤害,一定记住这不是你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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