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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街于民”还是“欺凌弱势”?新西兰正式引入“驱逐令”立法:警察可强令流浪汉及乞讨者离开

By 新西兰中文先驱网· 2026年05月14日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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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中文先驱网综合报道     新西兰政府已正式向议会提交《简易程序罪行法》修正案。该法案赋予警察新权力,可向在公共场所露宿或有扰乱秩序行为的人员发布“驱逐令”。

一旦法案获得通过,警员将有权对以下人群发布驱逐令:

  • 行为不当者:表现出扰乱秩序、破坏性、威胁性或恐吓性行为的人员;
  • 阻碍商业者:阻碍或妨碍他人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
  • 破坏安宁者:违反社会公共安宁的人员;
  • 特定弱势群体:法律明确涵盖了所有形式的乞讨、露宿,以及表现出意图居住在公共场所的行为。

被要求离开的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最长24小时)离开特定区域,并移动至警员指定的合理距离之外。适用于所有14岁及以上的人员。驱逐令本身不属于刑事指控,但违反指令不肯离开的人将面临刑事起诉。

司法部长Paul Goldsmith表示,此举是为了应对近年来市中心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混乱。“新西兰拥有世界上最慷慨的福利体系之一,但在处理骚扰行为方面的工具却很有限。这意味着在警察能够介入之前,许多破坏性、令人痛苦且具有潜在伤害的行为就已经发生了。这项立法将改变现状。”

他强调,这是为了“夺回街道和市中心”,让每个在这里工作、生活和游览的人都能感到舒适。

法案一经公布便遭到反对党和流浪者倡导组织的强烈抨击。

工党住房发言人Kieran McAnulty批评称,这没有增加一个床位,也没有提供任何实质支持,只是“把问题从市中心转移到了居民区”。

绿党联合党魁Chlöe Swarbrick直言政府是在“向下挥拳”,模仿美国特朗普政府的冷酷做法,“政府说要把人‘挪走’,但能挪到哪里去?”

惠灵顿市区社区部主任Natalia Cleland认为,这只会加剧流浪群体的心理压力和污名化,切断他们获得有意义支持的渠道。

零售业协会首席执行官Carolyn Young对此持谨慎支持态度。她认为打击恐吓行为是好事,但如果没有更广泛的社会服务支持,单靠驱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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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新西兰中文先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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