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起,首次签发的居民签证和临时入境签证将附加这些条件
2020年6月19日 20:25这些条件涵盖的内容都均与新冠疫情相关。
新西兰中文先驱网 Lesley 报道 据移民局最新通知,6月22日起批准的新居民签证将增加一些关于新冠疫情的签证条件。此外,移民局也取消了仅在特殊情况下才签发过境签证的要求。
在今天(6月19日)下午的通知中,移民局表示,自6月20日(本周六)起,关于过境签的要求将放宽,不再仅限有特殊情况才签发。不过,目前移民局不接受纸质过境签证申请,因此申请人需使用移民局设置的临时流程,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详情可点击此处链接了解)
此外,6月22日起签发的居民签证和临时入境签证将添加新的签证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持签人需遵守根据《2020年新冠肺炎公共卫生响应法》第11条、《1956年健康法》第70条、《2020年新冠肺炎公共卫生响应法案》附录2做出的指示,以及卫生部官员给出的关于需隔离的疾病的指示。
而这些法律条文中涵盖的内容都均与新冠疫情相关,涉及到政府可要求持签证人在指定地点隔离,避免密切接触他人等特定活动,在特定情况下提供用于接触者追踪的必要信息等等。
需注意的是,仅有首次签发的居住签证会添加这些条件,且这些条件仅有三个月的限制时间。其中,如果申请人在新西兰境内,则该签证条件的3个月限制时间将从签证签发日开始算起;如果申请人在境外,则3个月限制时间从签证上规定的首次入境日期开始算起。
与此同时,22日起签发的每份临时入境签证上也会添加这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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