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才会有的烦恼:新中又要讨论双重征税问题啦
2017年8月10日 12:42下周,新西兰税务官员将与中国官员在北京会面,进行第二轮自由贸易谈判,讨论更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相关事宜。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 Lesley 编译 近日,税务部长Judith Collins宣布表示,新西兰与中国即将进行第二轮谈判,旨在更新当前新中两国政府关于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1986年9月16日,新西兰和中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ouble Tax Agreements),这项协定于1986年12月17日正式生效并一直沿用至今。
双重征税指的是纳税人同时拥有新西兰和其它国家(地区)的居民权,且都是税务居民;那么纳税人的收入可能会被双重征税。新西兰和一些国家(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明确了哪一个国家有有限征税权和唯一征税权。若海外的收入已在该国缴税,则该收入在新西兰申报时可获得扣减,扣减之数额不得超过新西兰之税额。如要申请扣减,则要出示其他国家的纳税证明。
如果纳税人的收入在中国当地已经缴税完毕,则该收入在转移到新西兰的时候,需要出示在所在国完税的证明,用以获得新西兰方面的税务扣减;如果纳税人在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都不在新西兰居住,则当年您不属于新西兰的税务居民,所有的海外收入无需在新西兰缴税(新西兰境内的收入还是需要缴税的)。
在新西兰与中国大陆签订的China DTAs中,定期领取的退休金或是一次性领取的退休金(无论是新西兰政府给付的还是中国大陆给付的),以及加入新西兰国籍后领取的政府退休金,将会由新西兰税务部门负责征税;其余的情况则由中国大陆税务部门进行征缴。
下周,新西兰税务官员将与中国官员在北京会面,进行第二轮自由贸易谈判,讨论更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相关事宜。
中国已经连续三年成为新西兰第一大货物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连续五年成为新西兰第一大进口来源国。Collins表示,“在这种背景下,更新税收协定至关重要。”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看新西兰,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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